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第十条、第二十七条以及《暨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》第四条、第四十四条的规定,陈健斌等两名学生2015年春季(3月2日至3月13日)一直未返校注册,也未办理请假等相应手续,已违反校规。 现对其违规情况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8天(自3月13日至3月20日止),若对上述情况有异议,请书面或来电反映,受理单位:翻译学院办公室。地址:暨南大学珠海校区行政办公楼419室。电话:0756-8505288。电子邮箱otranslation@jnu.edu.cn。请提出意见的同志署真实姓名及单位,以便核实情况。 学号 | 姓名 | 2010054197 | 陈丽芬 | 2011055203 | 陈健斌 |
翻译学院 2015年3月12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