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章制度

您的当前位置:首页  教学  规章制度

暨南大学翻译学院“A类”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综合排名评价标准

根据学校和学院的相关文件规定,我院对“A类”推免生申请学生给予综合评价打分,重点考察学生平时学业成绩和一贯表现,综合考虑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等方面,根据综合评分的高低进行排名。评分标准如下:

一、评分排名

总评分 = 学习成绩分×70% + 综合素质分×30%

 

1、学习成绩评分

学习成绩分 = 3年主修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点

2、综合素质评分

综合素质分 = 奖学金分 + 科研成果分+社会综合表现分 

1)奖学金分

奖学金加分以前两年所获等次为准(因为第三年的奖学金在推免之后才开始评)。获得国家奖学金者,按0.45加分。获得暨南大学奖学金一、二、三等者,分别按0.40.350.3加分。(同一年度获得多项奖学金者,以加分高者计,不累加)。

计算公式:奖学金分=两年奖学金分之和/2

2)科研成果分

   1)参加国家级权威翻译竞赛并获奖(一等奖0.45分,二等奖0.4分,三等奖0.35分,优秀奖0.3);在国家权威刊物发表专业学术论文(0.4分);主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(0.4分);

   2)在国家核心刊物发表专业学术论文、译文一篇;参加省级权威翻译竞赛并获二等奖以上(含);主持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(0.35分);

   3)在国家公开刊物发表专业学术论文、译文一篇;参加省级权威翻译竞赛并获优秀奖;主持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(0.3分);

   4)参加校级翻译竞赛并获一等奖;参与翻译实践项目且翻译总字数达3万字以上(含)(0.3分);

   5)获校级翻译竞赛并获二、三等奖;参与翻译实践项目且翻译总字数达1万字以上(0.2分);

   6)论文、译文、科研成果如果是第二作者按1/2计分,第三作者按1/3计分,刊物级别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确定

   7)学生提交的论文、译文等科研成果能否加分,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专家的认定为准。有多篇论文者以最能反映本人科研能力的3篇论文计分。因同一科研成果多次获奖的以最高奖项计分,不累计。各类增刊不算。科研成果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。

3)社会综合表现分

   社会综合表现指对学生参加志愿者活动、服务学院和学校全体师生、以及思想品德的综合考量。学生的社会综合表现能否加分以及具体加分分数,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确定。

 

二、推荐免试

1.根据《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实施方案(修订)》相关规定,凡入选优异生培养计划的学生,经考核合格的、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的一致通过,可优先获得推荐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。

2.对确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全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,经三名以上本校相关专业教授联名推荐,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严格审查,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,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。

 

暨南大学翻译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分委会

20167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