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加强翻译学院学生请假管理的通知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7-03-23浏览次数:246
为建立健全翻译学院学生管理制度,规范学生请假手续,保障学生安全,结合学校相关规定,特制定本制度。具体如下:
一、纸质请假手续的办理
1. 请假需填写《暨南大学学生请假表》。申请表请自行在“暨南大学珠海校区网站—教学管理办公室—下载并打印。
2. 填写时需写明具体的请假原因及请假时间。请事假需出示相关证明材料,请病假需要在销假时提供病历相关证明。若无证明材料,需家长与班主任联系请假事宜。请假时间一经填写,不得涂改。
3. 如需请假,学生需提前1天以上办理。请假时间1天以内由班主任签字批准,1天以上两周以内由班主任及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肖云副书记(行政楼444办公室)签字批准。两周以上需班主任签字,再由肖云副书记签字批准,并上报教务处审批。
请假条经终审人签字后,需学院办公室田娟主任(行政楼430室)处加盖学院公章,并交至庞惠莲老师保存备查。准假条向任课老师出示。
4. 若班主任不在,需经班主任同意,由辅导员(行政楼436室)进行代签,辅导员的权限与班主任相同。
5. 凡需续假者,3天内(含)由系主任批准,3天以上由学院批准,1周(含)以上由教务处批准,续假同样使用此表,并在表头注明“续假”字样。
6. 学生因病、因事不能到校学习或需提前离校,必须办理请假手续。如有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,可以委托同学代办,或与班主任联系,告知请假事宜,事后及时办理补假手续,否则当旷课处理。
7. 请假期满应按时回校,到庞惠莲老师(行政楼430室)处进行销假。不销假者按超假论处,未经批准的请假或超假按旷课论处。
二、“暨南微校”企业号请假手续的办理
为使请假手续便捷灵活、高效节约,学院拟试用“暨南微校”企业号履行请假手续,试行阶段为2017.3.22-2017.4.22。
适用范围:凡两周以内的、院内课程的请假事宜,学生可选择通过微信“暨南微校”企业号途径,提前一天申请,写明请假具体课程时间、具体原因,经辅导员初审、书记审批通过即可。学生可以在手机上完成整个请假手续。如需纸质准假条,可凭微信审批通过页面直接前往学院办公室庞惠莲老师处领取。
操作步骤:在手机微信上打开“暨南微校”——进入“C审批”——点击“发起申请”——点击“暨南大学学生请假条”——如实填写——提交
试行阶段结束后,视运行情况修订学院请假制度。
三、其他说明
1、请假时务必提前办理或告知,并写明具体原因或提供真实依据,否则不予审批。
2、若请假课程涉及到其他学院任课老师的请假,仍需通过纸质请假条方式办理。
翻译学院
2017年3月23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