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荣誉奖项评选活动的通知》及《暨南大学教职工荣誉体系实施办法(试行)》(暨党发〔2019〕37号)文件精神,经学院集体研究决定,拟推荐李锦燕同志参加学校“十佳教辅工作先进个人”评选。
公示期间,若有异议,请书面或来电向学院纪委反映。建议提出意见的同志署真实姓名及单位,以便核实情况。
公示时间:
联系方式:田娟,0756-8585311。
翻译学院
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荣誉奖项评选活动的通知》及《暨南大学教职工荣誉体系实施办法(试行)》(暨党发〔2019〕37号)文件精神,经学院集体研究决定,拟推荐李锦燕同志参加学校“十佳教辅工作先进个人”评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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